制浆造纸国家工程实验室2022年度产业化专项开放基金项目征集通知

浏览量:681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9-05 【字号:

 

      制浆造纸国家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自2009年组建以来,大力投入对造纸行业共性/热点/难点技术的攻关,在植物纤维基础科学、新型制浆造纸技术、废纸回收和三废治理技术、特种纸和纸基功能材料、可降解包装材料、生活用纸和卫生用品应用技术及功能原材料等领域,为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国家调控引导目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特别是在工程应用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方面建立了成熟的运行机制和配套设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工程实验室始终坚持“开放、合作、协同、创新”的发展理念,与国内外行业同仁保持紧密交流互动,共同谋划、探索行业科技创新的未来之路。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产学研合作,促进优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2022年工程实验室拟设立产业化专项开放基金,围绕体现功能性、绿色环保概念、有商业转化前景的纸基/纤维素基新材料、特种纸、化学品等方向征集研究开发课题和产业孵化项目并提供资助,欢迎广大高校教师、学者、企业技术人员踊跃参与。

一、申报导向

(一)满足国家重点战略实施需求,有助于推进国内新材料和核心原材料产业化发展;

(二)符合行业发展的创新要求,有助于行业和实体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三)有望解决现有生产/环保等难题、降本增效的创新工艺技术和装备,或有可以预见的市场需求和一定需求体量的创新材料/产品;

(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间的产学研合作,可多方联合申报(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需为高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在职人员;

(二)申请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和产品应尚未申报知识产权或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三)开放基金项目包括两大类:研究开发项目和产业孵化项目。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技术/材料/产品请申报研究开发项目;已相对成熟、具备中试和产业化基础的技术/材料/产品请申报产业孵化项目;(对所处阶段不明确的项目,请与本基金工作人员沟通确认)

(四)所申报项目应有至少1名工程实验室研究人员作为联合申请人,以便项目后续执行管理(联合申请人可自行联系或由基金工作人员协助确定)。

三、重点资助方向

(一)特种纸、纸基/纤维基功能材料

(二)绿色、功能包装材料/涂层材料

(三)绿色/高效化学品、功能助剂、原辅材料

(四)微纳米纤维素的功能化、高值化应用

(五)生活用纸、卫生用品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

(六)智能生产系统、智能检测设备

(七)先进制浆技术、特种浆生产技术

四、资助力度

(一)研究开发类项目:本期拟资助不多于10个项目,总资助额度5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设标准(但不可高于总资助额度),由项目申请人按需填报;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对于预计开发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在清晰描述项目总体意义和研究规划的前提下,分阶段申请资助,每阶段视为1个项目,每期最多资助1个项目。

(二)产业孵化类项目:本期拟资助不多于10个项目,资助额度根据项目成熟度等因素(例如是否需要中试或应用验证,验证周期和资金需求等)一事一议,项目申请人可选择先行填报资助金额预算,最终由双方沟通确定;已经具备商业转化条件的项目可直接探讨后续合作,涉及权益、责任事项,另行协商约定。

五、申报流程和截止时间

(一)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经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办公室。

(二)申报书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yumeng@cnppri.com

(三)工程实验室收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后,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经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资助。课题批准立项后,申请人需与工程实验室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17:00前。

六、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一)项目经费拨付

研究开发类项目签订完成项目任务书后,按以下次序和比例拨付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账户作为研究经费:签订任务书后,拨付总经费的30%;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总经费的40%;项目结题通过验收后拨付总经费的30%。

产业孵化类项目的经费拨付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进行。

(二)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

受资助项目的经费可以用于该项目的材料费、分析测试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差旅费和会议费。

七、项目的执行管理

(一)受资助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或阶段性总结,项目结题时提交研究报告。

(二)受资助项目应按合同书约定的进度计划开展相应工作,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应提前两个月提交书面申述理由,并获得本实验室同意,项目最长延期不可超过1年。如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工作目标或双方一致认可预期目标无法实现,工程实验室有权终止项目,剩余未拨付经费不再拨付。

(三)受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属于制浆造纸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参与本项目的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四)研究开发课题结题时,除提交研究报告外,还应提交至少1篇以制浆造纸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第一、二单位发表的中文核心及以上水平的研究论文,或1项同样署名要求的其他技术成果,如发明专利、鉴定成果等。

(五)受资助项目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研究报告、鉴定证书以及其他成果申报时,研究者的中英文署名格式如下:

中文:制浆造纸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100102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100102

英文:National Engineering Lab for Pulp and Paper, Beijing, 100102

          China National Pulp and Paper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Beijing, 100102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雨萌

电话:010-64778029

邮箱:zhaoyumeng@cnppri.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启阳路4号中轻大厦A座七层科技办公室,100102

 

此处下载制浆造纸国家工程实验室产业化专项开放基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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